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職掌

在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管理當局改進之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企業資源得以充分利用,增進作業整合效能,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促進本公司之健全經營。

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

本公司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設稽核主管1人,並配置符合金管會規定資格條件之稽核人員。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 薪資報酬係依據「員工僱用作業標準」、「員工考核作業標準」之規定辦理;內部稽核主管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其考評每年執行二次,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相關辦法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