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會     ●
◆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設有「董事選任程序」並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所有董事候選人係依照「董事選任程序」進行提名及資格審查,並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下列能力: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包括對子公司之經營管理)。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九、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 董事會多元性政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依據證交所發布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參考範例,將多元化理念納入董事選舉辦法中,並於民國107年度修訂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第三項 中,董事會之組成應具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十一位董事組成,包含三位獨立董事及八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比為82%(9位),女性占比為18%(2位),未來將視營運規劃,增加女性董事席次。

現任董事除均擁有上市櫃公司之企業經營管理、危機處理及國際市場觀外,具財務、會計專業者有五名,具產業管理實務經驗者四名,具法律專業領域者二名,充分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相關落實情形如下表:

董事姓名
/多元化
核心項目
姓名 性別 年齡分布 獨董任期 經營
管理
領導
決策
產業
知識
財務
會計
法律
40至49 50至59 60至69 70以上 3年以下 4至8年 9年以上
董事長 陳其泰
副董事長 翁重鈞
董事 林輝政
董事 王炯棻
董事 顏慶利
董事 李世和
董事 吳怡青
董事 吳美慧
獨立董事 簡金成
獨立董事 方振名
獨立董事 李金振

序號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1 董事長 百佳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泰
台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商業科
2 副董事長 百佳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翁重鈞
國立台灣大學
會計研究所碩士
3 董事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輝政
台灣大學
造船工程學研究所博士
4 董事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炯棻
國立中興
大學法律學系
5 董事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顏慶利
逢甲大學
工業工程系
6 董事 李世和 逢甲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7 董事 百佳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怡青
Alliant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San Diego,USA)
Doctorate of Business Management (DBA)
工商管理學博士
8 董事 百佳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美慧
廈門大學
金融學博士候選人
9 獨立董事 簡金成 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會計博士
10 獨立董事 方振名 國立中山大學
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碩士
11 獨立董事 李金振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法學博士
◆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一、董事會成員接班規劃: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為建立良好之治理制度,本公司已於民國111年11月10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職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及董事會職能之強化。此外,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目前董事共計十一名(含獨立董事三名),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金融、財務、會計等專業能力。未來本公司董事會之組成架構及成員經歷背景將延續目前架構。各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將提供予「永續發展委員會」,作為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並規劃培育高階經理人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及集團各單位業務,透過工作輪調的方式深化其產業經驗,或透過下列方式進行遴選:
(一) 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二) 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

目前集團有多位高階管理專才,故本公司擁有充沛之人才選任為未來之董事。除考量多元化,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並注重性別平等及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與素養。

二、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針對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本公司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建置人才發展機制,除審慎選任潛力接班人,將搭配個人發展計畫(含接班時程)與教育訓練等制度,輔助其領導能力並縮短接班時間。於培訓機制上,安排潛力接班人至關係企業董事會見習,並搭配本公司及外部高階主管培訓課程,包括策略規劃、跨國經營、財務規劃、永續發展等重要議題,以培育未來所需要的經營管理人才,而民國112年度高階主管接班人選參訓率已達九成。

◆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度 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民國111年1月修訂條例,以發揮董事會成員自我鞭策,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

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於第一季定期辦理董事自評並於第一季董事會報告及檢討自評結果。民國111年度「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董事成員績效考核自評」、「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及「薪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結果皆為「優良」,已於民國112年3月董事會報告及檢討。

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並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 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情形

一、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管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三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二、本公司112年度已於10月30日寄發宣導簡報於各位董事及經理人,內容包含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已於11月9日對現任董事及經理人共計9人次進行一小時內線交易與因應之道,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之教育宣導。本公司於每年宣導禁止內線交易之課程中,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本公司於112年10月30日宣導簡報中已通知董事關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規範: 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公司應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